马群轰隆隆地跑开了。

    那匹头发希律律地叫着,呼唤着它的族群。

    但是,马群当中,一匹同样飘逸的公马,占据了头马的位置,飘扬着一米多长的鬃毛,带着马群一去少复返。

    谁都想当老大,马也一样。

    一个屈服于弱小人类的大哥,不配当野马群的大哥。

    于是,新的大哥带着一众小弟小妹远远地跑了,头都没有回一下。

    这匹枣红马不甘心地嘶鸣着,叉着一双强壮的后腿想要追上去。

    杜立秋几个健步冲了上去,一脚就奔着枣红马的懒子踢了过去。

    结果莫日叔大叔一把将他拽住了,怒喝道:“立秋,你不能这么羞辱一匹马中的王者。”

    杜立秋一瞪眼睛:“咋地啊,它一匹马多个基巴啊,老虎的懒子我都捏得,一匹马的懒子我还踢不了?”

    莫日根大叔急得啊啊直叫,偏偏找不出任何一句来反驳。

    毕竟,蒙古人的传统里,也没有哪一条规定驯马的时候不许踢马懒子啊。

    只不过是他们没想到而已。

    这时,那匹瘦弱的,一身是伤的黑母马,走到了哀鸣的枣红马面前。

    马颈交缠,噗噗地响鼻声,两马不停地挨蹭着。

    如此深情的一幕,让所有人都有点惊呆了。

    呀喝,敢情还是马中情深深,马中雨蒙蒙啊。

    怪不得这匹黑马,在唐河出手的时候只是象征性地蹦哒了两下就屈服了。

    人家不是屈服于唐河的胯下,而屈服于深情,屈服于爱情。

    它是巴不得离开马群,跟头马双宿双飞啊。

    恋爱脑,这特么的就是恋爱脑。